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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5年生命科学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   来源: 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25年09月22日 13:47     点击:1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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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助函20255)、《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》《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就做好2025年生命科学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对象

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。

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同一学年内,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国家奖学金

基本条件: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5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
重要条件:

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均在专业或年级前10%(含10%)

(三)国家励志奖学金

基本条件: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5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;

6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
重要条件:

须为我校在档经济困难学生,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均在专业或年级前30%(含30%)。

三、名额分配

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3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为23

四、奖励标准

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。

五、评审程序

1.学生申请。申请学生须按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,并分别填写《2024-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《 2024-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》。

2.班级评议。学院对参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,班级组织民主评议,要求参加班级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/3,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/2同意推荐。

3.学院初审。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,初审建议名单并在学院公示(不少于3个工作日)。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生工作处。

4.学校评审。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,评审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,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,不含起止日期)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省教育厅批复。

材料报送

(一)国家奖学金

2024-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Word版):文件名必须以“学生姓名+身份证号+申请审批表”命名。如:张三的身份证号是510124199652451247,则命名规则为:"张三510124199652451247申请审批表"。

(二)国家励志奖学金

2024-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电子版。

七、注意事项

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yskyxgb@163.com,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4日(周三)上午12:00。联系人:洪老师,联系电话:0516-83262079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徐州医科大学生命科学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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